“我正挑着砂子上山,一头两三百斤重的野猪冲过来……”3月5日晚上,歙县深渡镇绵潭村村民江美丽仍在住院,她说,自己被野猪袭击快2个月了,治伤花了近3万元,国家规定被野生动物伤害有补偿,可她还没拿到钱。
村妇“猪口逃生”
江美丽的丈夫庄昌淦说,今年1月份,当地要在土名“枫树岭”的山上修建节水池,妻子江美丽挑砂子到山上去。1月9日上午10时,江美丽挑着砂子走在山道上,一头大野猪冲过来。
江美丽的背部、头上、双腿、胸部与双手均被野猪咬伤,伤口最长的约30厘米。庄昌淦说,妻子与野猪搏斗时的呼喊声,被村民汪好女听到,她喊来丈夫庄荣明,才把野猪赶走,此时江美丽已摔下几米高的山坡,全身是血。
“伤得太重了,住院到现在,还要几天才能出院!”庄昌淦说。
野兽伤人非个案
近年来,我省山区野猪繁殖数量迅速增长,狗熊、麂子等野生动物也在增多。
山区百姓的居住与生产多在山岭间,仅去年以来,黄山市就有近十位村民被狗熊、野猪等野兽袭击成重伤,玉米、红薯等作物尚未成熟时也常常被野猪糟蹋掉了。
歙县深渡镇党委书记吴云忠告诉记者,该镇曾建议县林业部门组织捕杀部分野猪,或允许村民适当狩猎。但因无专业狩猎队,这一要求至今未得到实施。类似困境,在皖南其他区域也普遍存在。
补偿尚无细则
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,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。补偿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制订。
庄昌淦说,事发后,他找过当地政府,同意给补助2000元。3月6日,深渡镇党委书记吴云忠告诉记者,治疗费用可从农村合作医疗中报销部分,镇里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助。
“省里没出台补偿办法,我们对如何补偿与补偿金额上都不好掌握与操作。”休宁县林业局凌志武局长说,野生动物伤人在休宁县也不断出现,每次只能由乡镇政府和县林业部门一起解决。
休宁县还曾提出由县里制订实施细则,使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及损害庄稼的补偿规范化。“类似事件每年不会很多,地方财力是可以承担补偿费用的。”该县县委书记胡宁告诉记者。
不过,休宁县林业局凌志武局长告诉记者,他们已向省林业厅请示过,得到的答复是省里已有制订补偿办法的设想,县里就暂时放弃了这个计划。
已有立法计划
安徽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固站长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,我省的野生动物伤人及庄稼的补偿办法已进入立法计划,目前还在做前期工作。这一《办法》何时出台,尚无明确的时间表。
省林业厅法规处的李姓工作人员称,野生动物伤到人应该要给补偿,在实施办法没有出台前,补偿方式只能由各地来定。此外,野猪是我省“三有”(有益的、有经济价值的、有科研价值的)保护野生动物,没有列入国家与省级保护名录,地方根据繁殖程度可以按程序报批狩猎。(吴永泉)